十三、探索反腐敗的道路
關 於腐敗和反腐敗的問題,這是1988年形勢很重要的一個問題。如何看待和解決這個問題,如何把反腐敗、廉政建設的問題作為一個契機,把改革開放推向深入, 而不是被反改革的人作為藉口恢復舊體制,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前面已經提到過,1988年春節我在廣州看到一些材料,在改革開放中發生了不少權錢交易這 類事。不能說這是改革開放帶來的,但也應該承認,這同經濟轉型時的環境有關係,不能回避這個問題。當時我提出"經濟要繁榮,政府要廉潔"。認為解決腐敗問 題非常重要,不注意會給反對改革的人一種口實,人民群眾也不滿意,後果很嚴重。鑒於這是新形勢下產生的,解決這個問題不能用老辦法。首先要研究清楚產生這 些問題的原因,才能有效解決問題。比如香港這個地方,六十年代以前腐敗非常嚴重,執法部門很腐敗。七十年代搞了一個廉政公署,有個電視片叫《廉政風暴》。 這以後腐敗的情況就好多了。這是經濟文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發生的,後來文官、員警素質提高了,相應的工資待遇也提高了,情況就變了,現在的香港員警同過去大 不相同。其他發展中國家也有類似情況,開始發展市場經濟就會出現錢權交易。隨著經濟的發展,法制的健全,民主制度的建立,情況就好了。東盟國家就有類似情 況。
我 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在解決腐敗問題上應該搞得好些。現在搞市場經濟不可能像過去那樣乾淨,但無論如何不能使腐敗氾濫。這個基本的想法要著手研究。1989 年1月,香港《大公報》刊登了一篇文章,題目好像是《試析大陸的腐敗》。這篇文章倒是對大陸的腐敗作了一些系統的研究。我專門把它轉給鮑彤,並寫了幾句 話,說這是一篇專門研究腐敗的文章,我覺得我們很需要組織一個小組專門對腐敗問題進行研究、剖析,提出自己的對策,寫出有說服力的文章。這反映了我當時的 思想,認為這個問題要系統研究,把它弄清楚,才能提出解決的辦法。用老的辦法是不行的。如果為了防止腐敗放棄改革開放,因噎廢食,再回到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不行。像解放初三反五反的辦法,用殺幾個人來解決問題,也不行。
這 種腐敗是在經濟體制轉型、社會轉型過程中發生的。一方面過去舊體制削弱了、破碎了,但新的秩序還沒有建立起來,就產生了這個問題。所以要真正解決這個問 題,根本上是必須進一步進行經濟和政治體制改革。譬如權錢交易,現在經濟搞活了,有了商品經濟,有了市場,許多企業、單位要參與市場競爭,但權力卻仍然壟 斷在政府部門手裏。就是經濟體制改革,還沒有完全轉軌,還保留了很多計劃經濟時代的東西。參與市場競爭的主體,如果能得到掌權機關的照顧,就能以不平等的 條件與別人競爭而獲取暴利。又譬如通過一些主管部門把計畫內物資變為計畫外物資,即用計畫價格從物資部門取得商品,以市場價格出售,就可以獲得很大的利 潤。再如誰如果能得到批件,出口某些產品或進口某些商品,他們利用這個差價就能獲得暴利。在上述情況下,官商勾結,金錢權利交易,使一些部門、單位以不平 等競爭牟取暴利,它就可以拿出一部分來進行賄賂。所以解決這個問題只有深入改革,實行政企分開,政府能下放、應下放的權力儘量下放,進一步解決權力壟斷和 權力集中問題。這樣官商勾結和權錢交易的土壤就減少了。這類的問題根本上要從改革中解決。
還 有制度化問題。商品經濟需要有相應的制度。稅務所、公安派出所、銀行營業所等等,各種各樣的基層執法單位,如果辦事規則公開,辦事結果公佈,提高辦事透明 度,使人民知道,那麼徇私舞弊的現象就會減少。譬如說黑龍江有個地方,那裏銀行的農業貸款每年公佈,貸給誰,收回多少,大家都知道。這樣就得到人民的監 督,讓人民參與。辦事愈不公開,愈容易作弊。反腐敗應該在制度方面建設。當時北京市東城區在這方面有些措施我很有興趣。還有河北的一個縣,也很受人民擁 護。
反 腐敗從根本上說,還必須進行政治體制的改革。工業化國家在發展初期往往貪污盛行。一方面是經濟高速發展,另方面政治權力高度集中,官員行為得不到監督。沒 有輿論監督,執政黨沒有監督,官員很容易腐敗。隨著民主政治的建設,政治多元化,廣大人民的參與,實行輿論監督,情況會逐步得到改變。像東盟一些國家情況 就是這樣,臺灣地區也類似。隨著經濟基礎變化,上層建築也相應改革,政治建設要跟上去,主要是解決透明度和人民監督問題。這裏面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歸根 結底是一個司法獨立的問題、法治的問題。市場經濟、商品經濟必須是法治化的,法律保證的,法律規範的。如果法律不健全,或者執法不能獨立,各種干擾不能排 除,那也很難辦。這裏有個法制建設的問題,有個司法獨立的問題,黨政不能隨便干預的問題。這些問題在當時的書記處會議上我都提到了。
以 上就是我當時對反腐敗問題的考慮。中心意思一是要重視,二是不能用老辦法來解決,只能通過深化改革來解決。我在1988年3月黨的十三屆二中全會上對反腐 敗有過詳細論述。"六四"以後李鵬他們在批判我的時候,說我講改革開放腐敗是不可避免的,是必然的;說我對腐敗採取放任態度。這完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 詞。事實是1988年反腐敗在我腦子裏占著很重要的位置,我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1988年3月十三屆二中全會、6月政治局會議,我都講了反腐敗問題。在 這期間我還開過多次座談會,專門聽取基層的經驗。我是在積極探索反腐敗的問題,想找到一條真正解決腐敗問題的道路。我說過工業化國家在發展商品經濟初期往 往發生這個問題,應該引起我們的注意。我們社會主義國家,應當在解決腐敗問題上比他們做得好。李鵬他們斷章取義作為我的一條罪狀,真是毫無道理。
現 在看來,時至今日這個問題依然存在。如何對這個問題做科學的分析,弄清產生的原因,正確認識它,同時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央。我還是認為,這不是一個孤立的 問題,和我們整個經濟體制改革,建立一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秩序是連在一起的。包括法制建設、幹部制度、公務員制度等等都是不可分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