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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lsandy | 6th Jun 2009 | 趙紫陽《改革歷程》 | (11 Reads)

十、農村包產到戶

第十個問題,關於農村包產到戶的問題。

首 先,誰也沒有料到,包產到戶會有這麼好的效果,會引起那麼大的變化。原來誰也沒有打算在全國農村,或者在大部分農村都搞包產到戶。這是一步一步發展起來 的,認識也是一步步加深的。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修改和通過的人民公社工作條例,即六十條,在經營管理這一條中,仍然明確規定不許包產到戶,不許分田單幹。 1979年9月中央四中全會通過的"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中,寫上了"不許分田單幹,除某些副業生產的特殊需要,或邊遠山區交通不便的單居獨戶以 外,也不要包產到戶"。由原本"不許",改為"不要",這是根據我的意見寫的。總的說對包產到戶仍是不贊同的態度,只是口氣稍微鬆動了一些。

包 產到組,包產到戶,是先在貧窮地區由群眾自發搞起來的,記得首先搞起來的是安徽、四川兩省。允許在貧窮地方搞包產到戶,當時爭論並不大。因為一是在六十年 代經濟困難時期,曾希聖【156】曾經在安徽搞了責任田,我也在廣東搞了聯產責任制,河南搞了借地,河北張家口搞了包產到組,還有其他地方有各種形式搞了 包產到組、到戶。所有這樣搞的地方,結果都增了產,緩解了當時的嚴重災荒。因此不少人知道,包產到組、到戶可以增產,可以緩解暫時的困難。另外由於"文化 大革命"結束,轉入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提出解放思想,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所以人們顧慮少了,敢於從實際出發考慮問題。

當 時我曾設想全國農村大致可以分為三種地區,但這個想法沒有正式地在會上講過。一是集體經濟比較鞏固,生產、生活水平比較高,集體家當比較大,或社隊企業比 較發達的地方;二是中間狀態;三是生產力遭到嚴重破壞,群眾處於饑餓或半饑餓狀態的地方。我認為第三種地方群眾迫切要求包產到戶,這是迅速改變這些地方饑 餓和半饑餓狀態的最有效辦法。1980年我到中央工作以後,在一次會議上我提出首先在大約一億人口的農村貧困社隊實行包產到戶,這是安定農村、關係農民休 養生息的一項大政策。當時還得到了姚依林的支持。對第二種地區,是否搞包產到戶,我認為還可以看一看。至於第一種地區,我當時也不認為他們有包產到戶的要 求。

黨 內關於包產到戶的爭論,是由第三種地區向第二種地區擴展時趨於明顯化的。反對的人認為這是方向問題。胡喬木就要我注意這個問題,他說安徽的包產到戶已由淮 北擴展到淮南,連魚米之鄉的蕪湖也搞了包產到戶。他明確表示反對態度。李先念有一次從江蘇回來,借反映江蘇省委的意見,反對安徽包產到戶。王任重一直是反 對包產到戶的,他曾任中央農委主任,早在1979年就讓《人民日報》發表了一封所謂洛陽來信,批判包產到戶、包產到組。陝西反對放寬農村政策,反對安徽、 四川的農村改革政策更早,1978、1979年他們就在報紙上連篇累續地發表批判文章。

當時華國鋒【157】也不贊成搞包產到組、包產到戶。他認為農村,尤其是南方,秋收時一方面割稻,一方面打穀、曬場、運送,沒有集體勞動流水作業不行。

陳 雲沒有直接表示過贊成或反對的意見,有一次他派人問我,說南方收穫季節往往遇上陰雨,如果不及時翻曬,穀子容易發黴,包產到戶以後,會不會出現這樣的問 題?我瞭解一下以後告訴他,包產到戶以後這樣的事比以前更好辦了。他沒有再說什麼。在各省市主要領導人中,楊易辰【158】是一直堅持反對包產到戶的,在 中央召開的一次農村工作會議上,當不少省的領導人表示贊成包產到戶的時候,他講了後來廣為流傳的一句話:"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意思是你們 即使都搞了包產到戶,我黑龍江也不搞。福建的廖志高【159】也是不贊成包產到戶的,他與項南【160】分歧很大。還有陝西的馬文瑞【161】,他不准關 中地區搞包產到戶。河北的金明【162】、李爾重【163】,也不贊成包產到戶。李爾重調河北省以前在陝西省工作時,當全國不少地方在放寬農村政策的時 候,他卻搞什麼由生產隊核算向大隊核算"升級"。

包 產到戶之所以能在全國推開,與鄧小平的支持分不開。在中央領導層中推廣包產到戶之所以沒有形成很大的阻力,與鄧的態度有很大關係。他雖然就這個問題直接講 話不多,但對我和耀邦、萬里的意見一直是支持的。對包產到戶以後發生的變化,他聽後表示非常高興。1981年山東東明的一些災區農民聯名給鄧小平寫信表示 感謝,說包產到戶的政策使他們有了飯吃。鄧把這封信批轉給中央各位領導人。鄧還對我說過,他對徐帥反對包產到戶不以為然。

1981 年1月初,我去河南蘭考和山東東明【164】等貧困地區,親自看到了和聽到了這些地方實行包產到戶以後發生的變化。當地幹部、群眾對此的熱烈反映,給我留 一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當幹部反映說,群眾要求讓他們再搞三年包產到戶,我當即表示可以答應。雖然我當時沒有改變過去把包產到戶作為權宜之計的看法,但我 內心感到對這個問題要重新加以認識。回京以後,我把這次所見所聞告訴了鄧小平和胡耀邦以及中央其他一些人。包產到戶有利於恢復生產,有利於農民休養生息, 尤其是在那些貧困地區或生產遭到嚴重破壞的地區,這是沒有問題的。

但 一家一戶分散的小農經濟能否使農村生產力得到持續發展,卻是一個不能不令人懷疑的問題。所以,我們一直認為,在那些生產比較穩定,農民生活也過得去,且年 年有所提高,特別是已經有了相當數量集體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地方,如果也搞包產到戶,會不會連原來的水平也維持不了?能不能進一步發展,就更難說了。這樣的 疑問是有的。但各地包產到戶以後所顯現出來的巨大的優越性和生命力,卻不能不令人深思。所以我逐漸考慮應該把包產到戶的優點引用到貧困地區以外的中間地區 和富裕地區。

全 面推廣包產到戶的關鍵問題,是如何把分戶承包的積極性和發展商品生產的需要和規模經營的優越性結合起來,使它不致成為分散的小農經濟。對這個問題我也曾有 過一些設想。我曾非常重視個體專業承包的形式,這個問題最終是廣大幹部、群眾在實踐摸索中解決的。這就是後來總結出來的,個體承包與雙重經營【165】相 結合的體制。

另 外,農村個人專業戶的興起,也是個重要方面。早在1978年我去西歐考察的時候就看到,西歐許多農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並不大,不少是很小的農場主。他們解決 不了的問題,通過參加某種合作組織去解決,效果同樣很好。特別是在瑞士這樣一些地方,當時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開始改變了過去那種大農業就要規模大的認 識。因此我相信農村實行農戶聯產承包責任制,並不是走回頭路--回到小農自然經濟。我非常重視從農業和農業種植業分離出來的農村專業戶的形式,因為它既體 現了分工分業,又具有個體經營的積極性與一定的規模經營,不同於過去農村的家庭副業。早在四川工作時,我就提倡過、推廣過經濟作物、魚塘、花卉、藥材等作 物,承包給有技術有經營能力的人。後來我又到全國很多地方訪問過這種養雞、養褚、養奶牛和農產品加工以及縫紉等專業戶。1981年一次去山西考察時我就說 過,農村的個體專業戶是農村商品經濟的萌芽。

把 全國農村的人民公社三級所有制【166】改變為農戶的聯產責任制,即包產到戶,是一場大的變動,大的革命,前後不到三年就順利完成了。我感到這是我國過去 所有進行過的大運動、大變動中,最為順利、最為健康的一次。而且是在大多數領導人、大多數幹部持懷疑甚至不贊成的情況下開始的。但整個過程並沒有因此處理 過一個人,也沒有公開批評過一個領導幹部。當然到了後期,即兩年以後,某些省仍然派人下去強行糾正群眾搞包產到戶,這受到了制止。

隨 著自下而上的包產到戶範圍越來越大,其顯示的優越性越來越明顯,除極少數人以外,絕大多數領導人和幹部都逐漸放棄了原來的立場,由反對轉為贊成。這也是這 場大變動中非常大的特點,也是非常值得重視的經驗。在這場大變動中,中央採取一條不搞一刀切,不由中央統一下命令的方針,搞還是不搞,怎麼搞,允許各地自 己去選擇,既允許走陽關道,也允許走獨木橋。但各地領導對群眾自發搞包產到戶的,不要去壓制,不要去糾正。同時,中央以很大的關注,對包產到戶進行總結指 導。採取這樣的方針,事後證明好處很大,它並沒有阻止這場變動的速度。由於給了各地領導和幹部一個選擇的時間,一個從不自願到自願的時間,使這場大變動建 立在充分自願的基礎上,大大減少了摩擦和不必要的負作用。這證明有了一個選擇的時間,有了一個認識包產到戶這種形式優越性的時間,也就為各地提供了尋找把 包產到戶這種制度和各地不同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結合的時間。所以整個變動由貧困地區到一般地區,再到富裕地區的發展過程,就是包產到戶這種新生事物由不 完善到逐步完善的過程。所以我一直認為,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中央對農村那場生產關係大變動的指導,是有許多經驗值得重視的。

前 面講到我非常重視專業承包到戶、到組這種形式。我的這一想法充分反映在1980年9月省市委第一書記座談農業生產責任制的會議紀要上。這個紀要中央已在 1980年9月29日轉發全國。這個紀要指出,專業承包聯產計酬責任制,就是在生產隊統一經營的條件下分工協作,擅長農業的勞動力,按能力大小分包耕地, 擅長林牧副漁工商各業的勞動力,按能力大小分包各業,各業包產分別到組到人到戶。當時的指導思想就是既要充分發揮個人承包的積極性,又不致回到小而全的一 家一戶的小農自然經濟。但這個想法並沒有實現,脫離了實際。因為當時農村商品經濟尚未得到發展,多種經營、工商各業剛剛開展,分工分業還不明顯。加上人們 多年的習慣、觀念,因此除了出現一些從事多種經營的專業戶或少量種糧大戶以外,農村耕地大部分還是按戶按人平均承包的。當時這樣做還是適合農村經濟發展水 平和生產力發展狀況的。這樣做的結果,並沒有對農村生產力的發展造成障礙,相反還是大大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當 然,這種家庭平均分配土地的做法也不能長期下去,那將無法從根本上改變農村勞動效率低下的狀況。隨著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多種經營和農村工業的發展,農村 勞動力的分工分業和勞動力的轉移,土地的規模經營,必然要歷史地提到議事日程上,其形式當然不是回到過去五十年代那種合作化的模式,很可能更適合的形式是 家庭農場主那樣一種形式。適應這種需要,應當允許土地的自由買賣、租賃,並允許繼承,使農村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土地--進入市場,並給予法律的保障。這 恐怕是農業進一步發展必須面對的問題。

 


註︰
【156】 曾希聖(1904-1968):湖南興寧(今資興)人。曾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書記,安徽省人民政府主席。在1959-1961推行大躍進導致大饑荒 後,1962年他改而提出"按勞動力分包耕地,按實產量記工分"的"責任田"(實際上就是包產到戶)以緩解農民的口糧危機。1962年被指責為"單幹", 受到批判和撤職。

【157】華國鋒(1921-2008):山西交城人。1976年毛澤東死後與"四人幫"權力鬥爭的勝利者。1976-1980年,擔任中共中央主席、軍委主席、國務院總理。在十一屆三中全會後,軍委主席鄧小平成為"第二代核心",華逐漸失去了一切權力。

【158】楊易辰(1914-1997):遼寧省法庫縣人。1977年至1983年任黑龍江省委第一書記、省革委會主任;中共十一屆、十二屆中央委員。

【159】廖志高(1913-2000):四川省冕寧人。1974年至1982年任中共福建省委第一書記、省革命委員會主任。

【160】項南(1918-1997):福建省龍岩市人。1980年代曾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務書記、中共福建省委書記。

【161】馬文瑞(1912-2004):陝西省子洲人。1979年任中共陝西省委第一書記。1984年至1993年任全國政協副主席。

【162】金明(1913-1998):山東省青州市人。曾任中共河北、湖南省委書記。

【163】李爾重(1914-):河北豐潤人。曾任中共河北省委書記兼省長。

【164】山東省東明縣位於魯西南平原黃河南岸,是黃河入魯的第一縣。

【165】雙重經營是指個體經營和集體經營互相結合。即,一部分財產和生產過程實行集體所有集體經營,另一部分財產和生產過程實行個體所有個體經營。

【166】"三級所有制"是中共1962年起在中國農村施行的一種極端的公有制度形式,即:全部農業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和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1982年隨人民公社的解體而消亡。